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5-007
债券代码:110098 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月20-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
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
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6 号)核准,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814,91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81,491,000.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出具
了《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001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
期)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
期)项目
合计 118,665.52 108,149.10
注: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均为
备案项目其中一期。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
置的情况。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具体如本公告第一部分“一、募
集资金基本情况”部分所述。
(四)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仅为安全性较
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投资产
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按不同限期
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披露义务。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暂时闲置
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2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保
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
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