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5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3 日(星期四)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请于会前 30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交流中心 702 公司总部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
(4)人
关于选举胡颖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彭智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吴月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应选人数
(3)人
(2)人
关于选举胡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刘婉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代表监
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 3 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均需提供复印件,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
理登记(须在 2025 年 2 月 10 日 17:00 之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
函邮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
心 702 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20-39388562。
交流中心 702 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彭智花 联系电话:020-31564867
传真号码:020-39388562 电子邮箱:zqb@lingwe.com
费用自理。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
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
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召开当日)9:15-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凌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
下表决结果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案 (4)人
关于选举胡颖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彭智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洪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吴月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关于选举成群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红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慧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应选人数
议案 (2)人
关于选举胡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婉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
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委托人签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25 年 2 月 7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 股,拟参加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户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注: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件),请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 17:00 前将传回公司,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