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说明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00.00%的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并配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拟购买资产
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且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提
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
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致力于光电传感器、MCU
芯片、触摸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等数字、模拟和数模混合的专用集成电路(ASIC)
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
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
励类产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
电路设计”。
因此,标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第四条中的“(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之“集成电路”,符合科创板
行业领域。
二、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与上市公司属于上下游
上市公司专注于提供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系统解决方案,目前所生产的产
品主要为相控阵雷达及配套的软硬件产品及算力算法服务,相控阵雷达产品的研
发涉及多个技术领域,包括雷达系统、信号处理、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等方面。
标的公司主要致力于光电传感器芯片、MCU 芯片、触摸芯片、电源管理芯
片等数字、模拟和数模混合的专用集成电路(ASIC 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标的公司 ASIC 芯片延展后可作为上市公司相控阵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标
的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的上游行业,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属于上下游行业。
三、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1)产品方面,标的公司 ASIC 芯片延展后可作为上市公司相控阵系统的
主要组成部分
在雷达应用领域,ASIC 芯片具有突出的集成优势,能将雷达信号处理的核
心功能模块,如射频前端的信号调理电路、模数转换(ADC)模块、信号处理核
心模块及通信接口模块整合于单一芯片。这一高度集成化架构,促使雷达系统体
积、重量缩减,在小型化星载、机载、弹载雷达等安装空间受限场景下,让雷达
系统构造更精密紧凑,既降低安装复杂度,又提升使用便捷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现有产品技术协同开展适用于相控阵雷达的芯片
改造后,可以延展应用于有源相控阵雷达领域,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相控阵系统
产品的技术性能和新产品更新迭代的速度。
(2)技术方面,上市公司相控阵雷达 ASIC 芯片应用积累可赋能标的芯片
开发
标的公司具备 PIXEL 工艺和定制化数据融合预处理算法,可打造出适合机
器学习算法的低成本器件,降低整体方案成本,缩短开发周期。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以将有源相控阵雷达 ASIC 芯片的应用积累赋能
到标的公司,并借助标的公司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打造出适合有源相控阵雷
达系统应用的 ASIC 产品,在信号处理、功耗管理、小型化集成化、可靠性稳定
性等方面提升相控阵系统产品性能。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