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暨对第九届董事
会 2025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签订《财
务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由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
款、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及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陈国强 张念春 汪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