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1 18: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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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5-005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不超过 6,4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8 号)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1,575,446 股,发
行价格为 18.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829,996.54 元,扣除保荐承
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740,100.4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77,089,896.1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全部到位。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报告号
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46 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
司(简称“嘉易达”)、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道金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甘
其毛道金航”)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进度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额
      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
      术改造项目
      甘其毛道金航储煤棚
      建设项目
       合计             58,383    57,708.99   36,801.58     -
  截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 21,207.70 万元(含
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使用不超过 6,4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借用资金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4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4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
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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