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0 22:07: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0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
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
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新增累计发生
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5,705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10%,新增诉讼案件的涉诉金额为人民币 4,597.5 万元,其他案件
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 1,107.50 万元。
   二、本次新增诉讼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田汉、李莉与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
限公司等方民事起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一: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二:田汉,原告三:李莉;
  被告一: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被告四:奥园集团有限
公司,被告五: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求判决被告相互串通向原告追偿担保债务,赔偿原告由此遭受的应
收未收的担保费损失人民币 45,975,066.23 元;
  (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根据原告起诉状,原告认为在其不应再负有担保责任的情况下,奥园系(除
被告三外的其他被告)与被告三相互串通,仍追索原告的担保债务,应当赔偿原
告据此遭受的应收未收担保费损失。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新增案件处于法院审理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
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美谷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