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全体独立董
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
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
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