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0 18: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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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 11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前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相应调整。调
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9 名调整为 108 名,上述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权益调整至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不变。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重大误解之处。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所有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8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64.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定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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