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名:
周宇生 严广裕 廖光友
牛 磊 陈晓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