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60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6.60 元/股
(含)调整为 66.10 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6.10
元/股(含)调整为 65.90 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
规则》
本次回购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 1%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6 日、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公告
编号:2024-061)。
份数量为 2,702,07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0%(以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市后公
司总股本 169,340,419 股为依据计算),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38.5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完成,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回购实施时间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股份》有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的资金
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
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702,077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1.60%。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8,294,662 58.05 55,527,975 32.7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1,045,560 41.95 113,812,444 67.21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2,702,077 1.60
股份总数 169,340,222 100.00 169,340,419 100.00
注 1:回购前股份总数是指截至 2024 年 2 月 8 日的股份总数,回购完成后股份总数是指截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的股份总数,
该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注 2:回购前后股本结构差异系回购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立高转债”转股、公司首发前
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董事兼高管离职导致高管锁定股增加所致。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
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