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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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矿
产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捷”)、济
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新
旧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李奕
霖、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持有
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
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
(以上两家公司的股权合称“目标公司”)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披露
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
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以下简称“亚太会计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
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
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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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展公告中披露,交易双方将进一步商讨项目后续方案。
(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通
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公司应于 2023 年 8 月 9 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年
审会计师天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
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
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相关尽职调查、审计
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
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70%
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
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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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
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工智,证券代码:000584)自 2023 年 1 月 19 日
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江苏哈工智能机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相关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
日、2023 年 7 月 11 日、2023 年 8 月 10 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2023 年 11 月
月 20 日、2024 年 4 月 22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2024 年 6 月 21 日、2024 年 7
月 19 日、2024 年 8 月 16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19 日、2024 年
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
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92)、《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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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3-134)、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14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3)、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1)、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9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169)、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206)。
三、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各项工作,但因公司 2023 年报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消除工作正在推进
过程中,暂时无法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因此目标公司相
关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具了否定意见,以及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亚太会计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
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
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
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
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投资人小股东磋商解决相关事项。公司在收到同安矿产品发来的《沟通函》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乔徽先生等人立即赴宜春与对方当面沟通后续方案。
同时,公司已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新“国九条”相关规定,审慎地重新论证项目的
可行性。本次交易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在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
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方可继续推进,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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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正全力推进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处置、整改工作,争取尽早消除
相关事项的影响。结合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与各交易方正就交易的终止
事项进行磋商,因涉及多方,公司将根据磋商结果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并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
与公司进行终止交易之磋商并尽快退回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购买资产协议》事宜,公司需与同安矿产品及其投资人小股东进行磋商解决相关
事宜。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主动地与投资人小股东等相关方展开沟通,
全力推进交易终止协议的签署工作,争取尽快完成相关流程。
四、 风险提示
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
准后方可正式实施。且本次交易双方已有终止意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示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
查确认,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
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
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并根据外部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审慎论
证项目可行性。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有关信息均以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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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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