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
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车尔娸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