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 关于部分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7 18: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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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 2025-009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
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收到股东方深圳市海德睿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昌海德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海德睿达”、
“海德睿远”)和 XIANPING LU 博士出具的《关于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告
知函》。因海德睿达、海德睿远与 XIANPING LU 博士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中约定的在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期限已届满,海德睿达、
海德睿远各自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 XIANPING LU 博士由海德睿达、海德睿
远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有限合伙人。经海德睿达、海德睿远
各自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海德睿达、海德睿远与 XIANPING LU 博士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解除其与 XIANPING LU 博士之间的一致行动关
系。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变更。
   ●海德睿达、海德睿远自愿承诺:与 XIANPING LU 博士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以下简称“锁定
期”),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微芯生物股份, 也不由微芯生物回购其
所持有的微芯生物的股份。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海德睿达和海德睿远仍需持续遵守《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即
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
股票发行价格的,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目前公司的股价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海德睿达和海德
睿远将持续遵守该规定,在锁定期届满及满足法定条件前不会减持任何其所持
有的微芯生物的股份。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收到海德睿达、海德睿远和 XIANPING LU 博士出
具的《关于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海德睿达、海德睿远的普通合
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由 XIANPING LU 博士分别变更为朱湃先生、刘凤臣先生,
海德睿达、海德睿远已与 XIANPING LU 博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
议》,其与 XIANPING LU 博士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情况
  XIANPING LU 博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时,其作为海德睿达、海德睿远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与海德睿
达、海德睿远等一致行动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在各方与 XIANPING LU
博士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间,各方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始终与 XIANPING
LU 博士保持一致意见,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滥用自身控制地位的情
形。
  XIANPING LU 博士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须全面负责公司战略制定与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而海德睿达、海德睿远的有限合伙人均为公司外部股东,
XIANPING LU 博士在海德睿达、海德睿远的持股比例仅为 0.0226%,且《一致行
动协议》约定的在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期限已届满。海德
睿达、海德睿远各自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海德睿达和海德睿远的普通合伙
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由 XIANPING LU 博士分别变更为朱湃先生、刘凤臣先生,
朱湃先生及刘凤臣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海德睿达、海德睿远各自执
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海德睿达、海德睿远与 XIANPING LU 博士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之补充协议》,解除其与 XIANPING LU 博士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及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XIANPING LU 博士直接持有公
司 5.4536%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海德睿达、海德睿远、深圳市海粤门生物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粤门”)、深圳海德睿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德睿博”)、深圳市海德康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德康
成”)、深圳市海德鑫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德鑫成”)
分别持有公司 2.8823%、2.8823%、5.6244%、4.8596%、3.7483%、2.3091%的股
份,XIANPING LU 博士合计可控制公司 27.7596%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XIANPING LU 博士不再担任海德睿达、海德睿远的普通
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与海德睿达、海德睿远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其
与海粤门、海德睿博、海德康成、海德鑫成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其合计控制
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将降低至 21.9950%。XIANPING LU 博士仍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
   公司第一大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
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确认其对微芯生物的股权投资系
财务性投资,且承诺在作为微芯生物股东期间,不会与微芯生物的其他股东及
其关联方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
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微芯生物的实际控制权。
   三、其他说明
及持股数量变动。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XIANPING LU 博士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17 日至
芯生物回购其所持有的微芯生物的股份。同时,海德睿达、海德睿远仍需持续
遵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即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
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将督促相关方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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