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1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未信安”)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对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查对象”)。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 7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余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经公司核查及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均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
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
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
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
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
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
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
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