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的持有人的确定标准,其作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技术人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