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 明新旭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7 18: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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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05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
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
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贤军、宁继鑫回避
表决。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委员宁继鑫回避表决审议
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
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明新旭腾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贤军、宁继鑫回避
表决。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委员宁继鑫回避表决审议
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
实施,确保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
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
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按照本计划规定确定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因员工放弃认购、
考核未达标或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次分配方案,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若重新分配给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
定;
  (9)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
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
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贤军、宁继鑫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召开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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