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即 2025 年 1 月 13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托
一资金信托
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条件
股份比例
(股)
托
一资金信托
证券投资基金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股份购买协议》
,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
盈康”)与 GRIFOLS,S.A.于 2024 年 1 月 21 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
购买协议》,海盈康、GRIFOLS,S.A.将在双方交易完成后,自愿锁定各自持有的相关股份,
锁定期限为 36 个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