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 关于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6 18: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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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2024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自查期间,共有 18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核查对象出
具的自查说明及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
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和对二级市场的个人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自
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知悉上市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
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
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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