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开展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币种包括
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4)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利
率互换等期货、外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5)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质的金融机构。
(5)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0.4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8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1)开展目的:为减少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
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交易品种: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铅、锂、铝、铜等金属。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4)交易场所/对手方: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以及 LME、CME、SGX 等境
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
(5)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
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
民币 14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
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事项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或等
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22 亿元或等值其
他外币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
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
按上一年额度执行。
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政治和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
意。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互换等期货、外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的金融机构。
来所需的部分外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0.4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8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
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额度前,授权公司
管理层暂按上一年额度执行。
(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
来所需的部分金属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上述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人民币 14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
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
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额度前,授权公司
管理层暂按上一年额度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合计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事项,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额
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
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额度前,授权
公司管理层暂按上一年额度执行。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前述信用额度范围内,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
同。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合理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
外汇汇率、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较差而成交不活跃,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可能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
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的相关约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外资金兑付与收回风险。
(二)风控措施
和防范产品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
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因此在进行实际
交易操作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将依据经营规模以及存货数量,制定相应
的交易策略。
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以及
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
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险管理及防范意识;同时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
正常开展。
踪境外政治局势、社会治安状况,提前识别不可控风险,及时做出应对措施,避
免境外资金兑付与收回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
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
于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制
定《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产品市场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
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助力公司稳健发
展。本议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文件等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