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
已回购的 2,000,000 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调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 24,316.4188 万股减少为 24,116.4188 股,注册资本将由 24,316.4188 万
元减少为 24,116.418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及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
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
成出售。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及 2022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立
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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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4)、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2-027)。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73,350,000 股的比例为 1.15%,回购最高价格为 19.73 元/
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17.96 元/股,回购均价为 18.7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
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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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
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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