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0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运作的连
续性,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
以现场通知方式送达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选举董事徐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聘任沈立明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建林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李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聘任徐志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徐志明、张建林、顾月江 3 名董事组成,由
董事长徐志明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陈利芳、郑长虹、李彪 3 名董事组成,由独
立董事陈利芳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顾秦华、陈利芳、徐斌 3 名董事组成,由独
立董事顾秦华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长虹、顾秦华、孙峰 3 名董事组成,
由独立董事郑长虹担任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1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 3.70 元/股的价
格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