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5-003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临时提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杭州大地海洋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伟忠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73,036,39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7.63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9,044,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41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23,992,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217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21,311,63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3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21,311,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7355%。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三联先生、汤临佳先生、应叶萍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3,183,367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458,608 股。
表决结果:陈三联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84,165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559,406 股。
表决结果:汤临佳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85,366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560,607 股。
表决结果:应叶萍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丁宇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