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1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626,74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1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3,880,187.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335,323.04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2,544,864.36 元。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1月5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
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
截至2024年1月5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江
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月5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验资报
告》(XYZH/2023NJAA3B0168号)。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分别与保荐人东海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钟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合计 68.254.49 45,282.80
注:1、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系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积极推进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建设,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
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逐步投入,预计短期内有部分
募集资金闲置。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
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现金管理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单个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
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资金
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以往理财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发表了如下意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进
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通过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同意公司对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