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5 19: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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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5-006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8,200 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2.30527 元/股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年度、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同意将本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2.30527元/股。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有限公司转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鄂国资考分20217 号)
                           ,原则同
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接到与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安琪
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的 8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登记。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部分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共计 5 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734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878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
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 年 7 月 19 日,
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康坤离职,徐汗青、邹龙、朱
少华等 3 人发生工作调动,上述共 4 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依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
理”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8,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本激励计
划授予股份总数的 0.21%,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二)关于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说明
   经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12,041,294.33 元。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
   经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416,346,471.50 元。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
   经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868,968,879 股扣减不参与利
润分配的 136,000 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即 868,832,879 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经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868,669,779 股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0,944,008 股,即 857,725,771 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派
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
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4.30 元/
股 , 本 次 回 购 价 格 由 24.30 元 / 股 调 整 为 22.30527 元 / 股
(24.30-0.49473-0.5-0.5-0.5)
                          。
   康坤离职,因当前公司股票市价高于 22.30527 元/股,故回
购价格为 22.30527 元/股。
   徐汗青、邹龙、朱少华等 3 人发生工作调动,故回购价格为
   (三)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 405,955.91 元(不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868,644,671 股变
更为 868,203,471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854,495,871   98.37      -       854,495,871   98.42
                                    -441,2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48,800    1.63               13,707,600    1.58
                                     (注)
其中: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股份
股票激励计划股份
                                    -441,200
    合计        868,644,671    100               868,203,471    100
                                     (注)
  注:本次变动 441,200 股,包含 2020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需回购
注销的股份,分别为 18,200 股和 423,0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
宜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
格。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调动等原因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2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公司实施了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导致公司股票价格除息,
因此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已取得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的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符合《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尚需得到公司股东
大会的批准,公司需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
销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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