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07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
康”)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3,052.27万元(含银行利息及
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余金
额为准)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
(49,045.72万元)比例为6.22%。
? 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
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
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号文核准,嘉和美康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5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08.32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45.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1年12月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后实收股本的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使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用额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
救方向、妇幼专科方向)
合 计 75,000.00 75,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49,045.72万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前期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1.47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1.47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不超过39.5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
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
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截至2024年8月,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总计回购A股股份1,004,378股,
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38,020.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
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004,378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已回购股份剩余0股。
(4)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1.47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剩余3,052.27万元(含银行利
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
余金额为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
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