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 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5 19: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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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性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暂未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专利权人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目前仍处于受理阶段。案涉专利系公司围
绕西达本胺产品布局的专利之一,目前仍维持有效状态,公司合法享
有案涉专利的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无效宣告申请后,还要经
过申请人及专利权人陈述意见、实质审查等法定程序,才能最终对无
效宣告请求做出决定。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受理了申请人提出的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尚未正式审理,更未对本次无效宣告请求做出最
终决定。
   公司围绕西达本胺的晶型、关键杂质、制剂和适应症等方面已布
局了多项发明专利。对个别的专利无效申请,并不能突破公司围绕西
达本胺布局的专利体系。
   因此,本次对案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的受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等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
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编号:4W119378 号
   无效宣告请求人: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涉专利:
       “一种 E 构型苯甲酰胺类化合物及其药用制剂与应用”
(专利号:ZL201410136761.X)的发明专利,该专利系公司就西达本
胺产品布局的系列专利之一,由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4 日向国家知识
产权局提交申请,并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获得授权,专利有效期至
权局对公司上述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形式
审查,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二、本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受理了申请人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
请求,尚未正式审理,更未对本次无效宣告请求作出最终决定。本次
事项尚无最终结果,且本次案涉专利仅仅是公司布局的专利体系中的
一项。因此,本次无效宣告请求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不存在
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围绕西达本胺相关产品已形成化合物、晶型、关键杂质、制
剂、适应症等多项专利共同构建的专利保护体系,最长专利保护期已
延长至 2042 年 8 月 30 日。案涉专利属于西达本胺专利保护体系中适
应症的专利之一。对个别的专利无效申请,并不能突破公司围绕西达
本胺布局的专利体系。因此,即使本项案涉专利最终被认定无效,西
达本胺产品仍然有其他专利进行保护,不影响公司继续生产、销售、
使用西达本胺产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积极跟进本事
项,并将及时就本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三、备查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发文序号:
                。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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