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冀东水泥”)吸收合并金
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冀东水泥本次交易形成的限售股份解禁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山冀
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号),核准公司发行1,065,988,043股股份吸收
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并核准公
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79,641,194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58,212,827股。该等新增股份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 获配股数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月)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长型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长型投资账户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
户资金
合计 178,571,428 1,999,999,993.60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交易之
募集配套资金所新增发行的股份44,642,857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东在本次交易中已就其所获得的股份作出如下限售承诺:
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限
序号 股东姓名
总数(股) 售股份数(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1,110,913,500 41.79% -44,642,857 1,066,270,643 40.11%
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00%
首发后限售股 1,110,630,900 41.78% -44,642,857 1,065,988,043 40.10%
首发前限售股 282,600 0.01% 282,600 0.01%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658,215,011 100.00% 0 2,658,215,011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
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承诺;
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
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
人:
李 靖 肖 扬
李雨修 宋云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