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
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青岛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7号),青岛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450,977,25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6号),青岛银行于2019年1月16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青岛银行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
配股实际发行股份781,754,230股,已于2022年1月28日上市流通;2022年2月,青岛
银行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H股股东配售股份,H股配股实际发行股份
岛银行股份总额由4,509,690,000股增至5,820,354,724股。
截至2025年1月3日,青岛银行股份总额为5,820,354,724股,其中,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A股)3,528,409,250股,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H股)2,291,945,474股。
A股包括有限售条件股份416,337,229股,无限售条件股份3,112,072,021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但未办理登记托管手续的
部分股份1,由27户股东持有,合计186,891股,占公司A股股份的0.0053%,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0.0032%。上述股份将于2025年1月16日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青岛银行A股上市后,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承诺,自青岛银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含
当日),不转让在青岛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持有的青岛银行股份。
形。
情形,青岛银行也未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股份总额的 0.0032%。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质押及司法冻结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份数量 限售数量 股份数量合计
增资扩股产生,但由于股东无法取得联系,股东资料不全等历史原因未完成确权,因而未在中登公司办理
登记托管的股份。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质押及司法冻结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份数量 限售数量 股份数量合计
合计 186,891 186,891 -
注:上表系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休市后的数据。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解禁前 变动增减(+,-) 本次解禁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16,337,229 -186,891 416,150,33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04,017,495 +186,891 5,404,204,386
人民币普通股 3,112,072,021 +186,891 3,112,258,91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291,945,474 - 2,291,945,474
三、股份总数 5,820,354,724 - 5,820,354,724
注:1.上表系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休市后的数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青岛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青岛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
对青岛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琛 彭 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