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 海尔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3 19: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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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8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民币 20,000 万元(含);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
行;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
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
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
实施的风险;
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
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本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1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1/13,由董事长谭丽霞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5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00 万股~40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63%~1.26%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740847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同
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发生
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
限 5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4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00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按回购价格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
          上限测算拟                            回购实施期
  回购用途               本的比例        总额(万
           回购数量                               限
                       (%)         元)
           (万股)
                                           自公司董事
  用于员工持                                    会审议通过
  股计划或股    200-400   0.63-1.26             回购方案之
   权激励                                     日起 12 个月
                                              内
  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
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317,952,508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
  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
                   -         -     2,000,000     0.63     4,000,000    1.26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股份总数    317,952,508   100.00    317,952,508   100.00   317,952,508   100.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56.4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43.02 亿元,流动资产 26.61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2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3.55%、4.65%、7.52%,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
  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响。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
  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
  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
  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如
下:
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海创
智”)计划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且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详细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超
过 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海创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1,875,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
  上述增持情况及增持计划与本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
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
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以上人员在回购期
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
执行。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
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
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尚无明确
减持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含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
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
  提议人谭丽霞女士系公司董事长。2025 年 1 月 6 日,提议人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
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
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
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
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
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
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
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
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
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740847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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