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
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姜宗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
席参加。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地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2025 年度有价证券投资专项业
务规划。
业务时点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且不超过财务公司资本净额的 70%,投
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AAA 级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和固定
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限于选择具体商业银行或者基金(证券)公司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金额、期限、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
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
产及购销产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 2025 年交易的上限金额为人民币 7,900.62 万元,
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人民币 3,002 万元,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相关事宜,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连交易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所涉
及关联/连交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确认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交易从公司角度而言:
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规定。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董事长姜宗祥、王瑞永及侯秋燕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名
非关联董事(均为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4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 2025 年度有
价证券专项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