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3 17: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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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自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至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日,
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0 名激励对象离职,另有 18 名激励对象出现违反公司对
激励对象相关要求的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第二期激励计划(草
案)》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第二期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因此,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215 名调整至 4,177 名,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000,000 股调整至 27,996,500 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不变。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励对象外,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授予条件。
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情形,第二期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第二期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日)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第二期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1
月 10 日为授予日,首次授予 4,177 名激励对象共 27,996,500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第二期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
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规范性文件和《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
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授予条件。
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
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第一期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第一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1 月 10 日为授予日,
授予 24 名激励对象共 57,144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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