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 130 名,除 5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可归属的 7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3.9506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