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0 2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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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
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 年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已达到
考核目标,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2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且公司及上述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和《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中规定的
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
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为满足条件的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杨   健          王       玺          周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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