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0 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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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5-003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响应绿色低碳生产及节能减排的发展要求,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广东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智家”)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
箱有限公司(简称“奥马冰箱”)拟使用自有资金在厂区内规划建设分布式光伏发
电站。该电站产生的电能将用于厂区生产经营,以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电,促进节
能减排,实现降本增效。经组织招投标程序,TCL新能源工程(深圳)有限公司(简
称“TCL新能源”)以综合评分第一中标奥马冰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TCL新能源
将负责该项目建设及后续运维工作,双方拟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包合同及运
维合同,预计合同金额为1,979.38万元(最终金额以项目完工后实际装机容量核算确
定)。具体如下:
                                                     预计合同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期限
                                                      (万元)
                      合计                              1,979.38
     TCL新能源与公司同为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实业”)间接控
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TCL新能源为公
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
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攀先生、陈绍林先生、孙然女士、张荣升先生回
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TCL新能源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2)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2533号A3栋
D301;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2533号A3栋D301;
   (5)法定代表人:于大鹏;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对
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半导
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
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非电力家
用器具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电池销售;
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进出口代理;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8)实际控制人:李东生;
  (9)历史沿革:TCL新能源成立于2022年4月13日,原名广州盛耀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深圳碳和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3月28日更名为TCL新能源工程(深圳)
有限公司。
  (10)业绩情况:TCL实业旗下光伏业务2022年收入3.28亿港元,2023年收入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TCL新能源财务状
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
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包合同
  甲方: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乙方:TCL 新能源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奥马冰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工程地点:厂房及停车区
  (3)工程内容:在奥马冰箱厂区范围内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包含项目备案、
电力批复、设计、设备和辅材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并网调试、验收、培训、
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等。
  (1)施工质量符合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和GB/T19964-2012
光伏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的合格标准要求。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
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1)含税暂估总价:1,889.96 万元,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以并网验收
实际装机容量据实结算;
  (2)支付方式
  项目建设款的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暂估总价30%,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暂
估总价40%,项目并网发电后支付合同暂估总价10%,项目验收及质保期满节点按实
际装机容量核算总价款并完成最终结算。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运维服务合同
  甲方: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乙方:TCL 新能源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1)运维服务名称:奥马冰箱分布式光伏发电运维服务项目
  (2)运维服务地点:厂房及停车区
  (3)运维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该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生产管理等
工作。
  (1)质量符合 GB/T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和 GB/T19964-2012 光
伏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的合格标准要求。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
规范要求
  (1)含税暂估总价:19.87 万元/年,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以并网验收
时的装机容量据实结算;
  (2)支付方式:并网发电后每年 6 月、12 月份支付当年光伏运维费,容量按并
网后的容量核算。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程序来具体确认交易对象,公司及子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关联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作
为合作方。
根据招投标结果,TCL 新能源在价格、质量、运维等方面综合评分第一。
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协议自双方各
自完成内部审议程序且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光伏发电项目旨在响应绿色低碳生产及节能减排的发展要求,践行可持续
发展理念,促进节能减排,实现降本增效。该项目符合公司的生产运营及整体战略
发展方向,能够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年发电量达 998 万 KWh,
降低年用电成本 918 万元,每年减少碳排放 9,949 吨,具有可观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组织招投标程序,TCL新能源
在价格、质量、运维等方面综合评分第一,最终中标该项目。本次关联交易资金来
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
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源同一控制下其他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48,792.15万元(不含
本次)。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伏发电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光伏发电项目通过招投标
程序确定TCL新能源为中标单位,TCL新能源在价格、质量、运维等方面综合评分第
一,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
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进行审议,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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