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对
江苏博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
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本次培训的江苏博云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培训地点:江苏博云会议室。
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二、培训内容
现场培训前,申港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结合培训过程中所讨论的问题对
本次培训讲义进行修改及补充,完成后发送至江苏博云供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详细阐述了减持规则、现金分红、
独董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分析了相关处
罚案例。
三、培训效果
申港证券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并结合案例分析向
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
培训工作,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相关制度
及处罚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减持规则、现金分红、独董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现场培训后,保荐机构根据现场培训人员所关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补充并完
善了本次培训讲义,供上市公司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培训
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牛丽芳 佘飞飞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