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对经营
场地的需求,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沃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州智能”)、惠州市沃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惠州市乐庭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科技”)及惠州市乐庭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乐庭线缆”)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的自筹资金参与竞拍土地使用
权 , 本 次 拟 竞 拍 的 土 地 为 位 于 惠 州 市 惠 城 区 用 地 编 号 为 JD134-15-01-01 、
JD134-15-01-02、JD134-15-01-03、JD134-15-01-04 的工业用地,总土地面积为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惠州智能、惠州电子、乐庭科技及乐庭线缆已成功竞得上述土地使用
权,并与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挂牌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13,050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一、竞得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为位于惠州市惠城区用地编号为 JD134-15-01-01、
JD134-15-01-02、JD134-15-01-03、JD134-15-01-04 的工业用地,总土地面积为
体情况如下:
(一)地块一
(二)地块二
(三)地块三
(四)地块四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的土地坐落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乐庭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口
基地相邻区域,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可有效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
的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筹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公司将根据有关
规定缴纳土地出让款、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