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料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料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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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
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
股证明、身份证件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经
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
范围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发言或提问应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
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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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六、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七、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
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
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
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
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及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
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工大高科关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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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14:30
(二)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82 号工大高科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臻先生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始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
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各项会议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
资结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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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及现场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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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
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并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
结构。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
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782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9.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8.57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6,358.2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5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 号)。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
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
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
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合计 18,650.35 7,541.14
注: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召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云服务
的业务支撑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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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情况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的原因
展需要,考虑到原有办公用地、车间较为紧缺等因素,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铁
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
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
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定为新建厂房,并将实施地点
设在“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东南角地块”。但自 2021
年 6 月公司上市至 2023 年 9 月,上述地块土地基础建设工作一直未完成,未达到启
动施工建设的条件。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于 2023 年 9 月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合
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并
于 2023 年 12 月底启动开工建设。
与此同时,随着相关产业政策的不断推出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内主
要公司也纷纷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研发速度,行业竞争愈加激烈。在此背景下,随着
下游客户对于产品需求层次的不断提升,产品升级需求和对交付速度的要求亦日益
增强,公司亟需将既有的研发优势转化为销售优势。为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
境,适应行业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因前述土地建设相关工作受阻,且公司尚需一定时
间才能完成数字化生产车间及后续产业化生产,公司决定将前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
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即对现有车间进
行数字化改造并对办公场所重新进行统筹规划和改造,实现充分利用及紧凑布局,优
先满足募投项目场所需求,以消除工程建设期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实施地点
亦相应变更为公司现有经营场所所在地“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习友路 1682
号”,同时相应调减原募投项目中涉及的建设工程费用。
此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上市,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
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距今已有一定时间,设备选型及配套软件系根
据当时技术条件与市场需求所确定。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统筹
梳理,删减了“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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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法半波电暗室(含设备)”和“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暗室”等设备。上述设备删减后,公司相应的测试需
求可通过委外方式满足。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的具体情况
目”、“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
“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
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
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变更为“合肥国家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习友路 1682 号”;
(1)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公司“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由 6,350.35 万元调整为 4,208.35 万元,调减 2,142 万元,具体调整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投资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建设工程费 4,142.00 3,000.00 -1,142.00
设备购置费 1,620.77 620.77 -1,000.00
铺底流动资金 587.58 587.58 -
总计 6,350.35 4,208.35 -2,142.00
(2)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5,100.00 万元调整为 3,743.45 万元,调减 1,356.55 万元,具
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投资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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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费 1,436.62 80.07 -1,356.55
设备购置费 1,149.30 1,149.30 -
产品研发费 2,154.93 2,154.93 -
铺底流动资金 359.15 359.15 -
总计 5,100.00 3,743.45 -1,356.55
(3)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5,000.00 万元调整为 2,713.95 万元,调减 2,286.05 万元,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投资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建设工程费 1,831.31 105.26 -1,726.05
设备购置费 1,109.36 549.36 -560.00
产品研发费 1,629.74 1,629.74 -
铺底流动资金 429.59 429.59 -
总计 5,000.00 2,713.95 -2,286.05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预计将产生 5,784.60 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拟将
该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募
集资金管理,并在募投项目结项后按规定进行使用安排。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
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
综合当前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科技竞争等因素,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调整后,公司将调减项目建设工程费用,
优化设备投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
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仅涉及前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
施方式及地点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
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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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工大高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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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新增的股
份已完成登记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亦相应增加。因
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公司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261,480 股,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归属股份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市流
通。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87,363,120 股增至 87,624,600
股,注册资本由 87,363,120 元增至 87,624,600 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二 十 条 公 司股 份 总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工大高科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合肥
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12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根据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
容为准。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