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5-006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及价格
? 预计上市时间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的谐波”)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4,448,867 股已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4,448,867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仍为左昱昱、左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一、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和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上述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有效期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和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
长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方案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
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
(即 2025 年 6 月 27 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方案保持不
变。
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中将原定“发行
股数上限不超 50,575,014 股”调整为“发行股数上限不超过 18,000,0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保持不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报送了相关事
项的会后事项承诺函;2024 年 11 月 22 日,会后事项报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基于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本次
发行方案及授权,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
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
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
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
关程序。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流程
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
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08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4,448,867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08 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
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1,800 万股上限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 80%,即不低于 97.80 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
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97.80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交易经审议通过的《发行与承销方
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3,099,192.6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人民币 11,060,938.8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2,038,253.77 元。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合称“联席主承
销商”)。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14 号),本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7.80 元,发
行数量 14,448,86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3,099,192.6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白家庄支行开立的账户为 350645001218 的人民币账户已收到绿的谐波本次发
行认购资金人民币 1,413,099,192.6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13,099,192.60 元扣除本次支付的含税保荐及承销
费用人民币 8,478,595.16 元和持续督导费人民币 200,000.00 元后的余额为人
民币 1,404,420,597.44 元,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存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18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绿的谐波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448,8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80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413,099,192.6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人 民 币 14,448,867.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本为人民币 183,212,735.00 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14,448,867 股已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
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
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
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4〕100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
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
《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
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
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取得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文书合法有效;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
长阳 1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
长阳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
聚宝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
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金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注册资本 13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小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3625X4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
经营范围 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533,742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姓名 陆云松
身份证号 3205821983********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获配数量 1,533,742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注册地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主要办公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澄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C4H9Q80U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经营范围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431,492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399,795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 号 3 幢 562 室(上海新村经济
注册地
小区)
注册资本 3,4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 299 号 2901
法定代表人 卢高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42296331Q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130,87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 号 3 幢 562 室(上海新村经济
注册地
小区)
注册资本 3,4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 299 号 2901
法定代表人 卢高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42296331Q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048,05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姓名 王荣华
身份证号 3205041963********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获配数量 1,022,494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 号 3 幢 562 室(上海新村经济
注册地
小区)
注册资本 3,4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 299 号 2901
法定代表人 卢高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42296331Q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991,820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4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经营范围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859,918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姓名 沈磊
身份证号 3205021985********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获配数量 521,472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名称
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基金小镇对冲
注册地
基金中心 407
注册资本 381,25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基金小镇对冲
主要办公地址
基金中心 407
执行事务合伙人 前海中船(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D1C19N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
经营范围
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
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获配数量 511,24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姓名 蒯晓君
身份证号 3205861985********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获配数量 511,24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姓名 吴龙妹
身份证号 3205241945********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获配数量 511,24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89549569U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 460,122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89549569U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 460,122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金
名称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C 区一层 C3 区(TG 第 155
注册地
号)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赛顿中心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敬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5MNKH0W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63,59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 450 号 9 幢 320 室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 29 层 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
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 153,374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89549569U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 102,24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住所(营业场所)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办事处地址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
房东明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
QF2003EUS001
外机构编号)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 102,24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
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
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
的信息披露。
三、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
下:
有限售条件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份数量(股)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份数量(股)
上海谱润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万家行业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优势企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证 5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合计 96,679,935 57.27%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和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有限售条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数量(股) 件股份数
号 例
量(股)
境内自然
人
境内自然
人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境内自然
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
基金(LOF)
上海谱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自然
人
境内自然
人
合计 96,476,464 52.66%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本次
发行获配 1,022,496 股。
四、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68,763,868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14,448,867 7.8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68,763,868 100.00 168,763,868 92.11
总计 168,763,868 100.00 183,212,735 100.00
五、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4,448,867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仍为左昱昱、左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会
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为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
造项目,将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公司
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促进业务整合与协同效应,从而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五)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
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
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
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
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亦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孙鹏飞、高士博
项目协办人:林鸿阳
项目组成员:林飞鸿、宋璨江、邹建辉、胡启豪、马博飞、封自强、陈胤轩、
余越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6666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负责人:华晓军
经办律师:赵吉奎、张尹昇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五)审计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负责人:郭澳
经办注册会计师:金炜、傅磊、杨林、殷洁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24882
(六)验资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负责人:郭澳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林、殷洁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24882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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