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 关于与银行签署《股票回购增持借款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8 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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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票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63.3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
  二、与金融机构签署回购增持借款合同的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与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区支行签署了《股票回购增持借款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区支行
LPR作为定价基准,在此基础上减115BP,贷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循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在
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
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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