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8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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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比例达到2%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至12,000万元,本
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2.0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6)。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
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每增加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股
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数量为5,056,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最高成交价为21.27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5.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8,604,211.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回购
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2.0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相
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中资金来源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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