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驰科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8 17: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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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保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
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
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自然人
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
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
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明
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
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
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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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
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票。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监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
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
果上签字。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携带手
机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
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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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
明街西段 288 号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4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姚瑶女士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
                 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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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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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
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对
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拟进行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内容如下: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
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0,332,488.16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利润为 1,369,092,641.92 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 1,363,895,711.16
元。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40,001 万股,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0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3,000.00 元(含
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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