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
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78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25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177.5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拟投入金额 金金额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
列产品技改项目 1
年产 6000 吨二甲戊灵
技改项目 1
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
薄水铝石项目 1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
改项目 2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拟投入金额 金金额
收购宁波捷力克 80%股
权3
注:1、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
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原项目产品市
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基于谨慎原则,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同意公司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6000 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和
“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 2020 年 7 月 9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终止“新建企业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 10,094.37 万元(包含截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 3,111.95 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用于“收购宁波捷力克 80%股权” ,通过
收购的方式快速搭建全球营销网络,完善全球市场布局。该事项已经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情况
公司统筹考虑未来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
石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拟将“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
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增加原募投项目中特种醇产能,同时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以自有资金增加项目的投资总额。考虑到项目二期预计开工时间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二期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后“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包含一期“20000 吨/年
特种醇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和二期“5000 吨/年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
项目一期主要围绕特种醇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具备年产 20000 吨正己醇、异
构十二醇等特种醇的能力。正己醇、异构十二醇是公司现有碳五产品正戊烯、
戊烯产品等下游产品,作为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增塑剂、香料、洗涤剂、表面活
性剂、塑料增塑等多种精细化学品,同时也是项目二期拟薄水铝石的主要原料
之一。目前正己醇、异构十二醇国内没有生产厂家,主要依赖国外进口,国内
外市场空间较大,前景良好。项目一期预计全部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6.65 年,全
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9.80%。关于该投资项目盈利情况的预计,系公司内
部财务部门根据目前原材料成本及产品销售价格做出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公司
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项目的盈利情况可能会存在与
预测不一致的情况,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项目二期为采用醇铝法进行拟薄水铝石生产,最终实现年产 5000 吨高纯度
拟薄水铝石。项目二期在一期的关键原材料自给自足基础上实现了对公司现有
碳五产业链进一步的补充、强化、延伸。
(二)拟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
本 次 调 整 前 ,“ 年 产 5000 吨 高 纯 度 拟 薄 水 铝 石 项 目 ” 的 投 资 总 额 为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项目总投 项目主要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
资额 建设内容
资额
高纯度拟薄
水铝石
调整
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 16,264.50 12,891.12 5000t/a,联
前
产正己醇
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 正己醇、异
水铝石项目一期—20000 构十二醇等
吨/年特种醇系列绿色新 特种醇合计
年产 5000 吨
调整 材料项目 约 20000t/a
高纯度拟薄
后 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
水铝石项目 不再作为 高纯度拟薄
水铝石项目二期—5000
吨/年高纯度拟薄水铝石
投入 5000t/a
项目
(三)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原“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
整。项目调整前的内部投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构成 金额
入金额
合计 16,264.50 12,891.12
该项目调整后的内部投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子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构成 金额 资金投入金
额
年产 5000 吨高
纯度拟薄水铝 2 安装工程费 3,210.00
石一期— 12,891.12
种醇系列绿色 4 其他费用 9,432.26
新材料项目
募投项目合计 33,741.59 12,891.12
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二期—
投资项目总计 40,195.39 12,891.12
(四)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 2 年。本次调
整拟将“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 分两期进行建设,先行建设一期
“20000 吨/年特种醇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建设期为 2 年,预计将于 2026 年
多种因素后择期启动二期项目,二期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2 年。
三、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统筹考虑未来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
石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拟将“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
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增加了原募投项目中特种醇产能,同时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以自有资金增加项目的投资总额。本次项目调整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
行拓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和长远发展目标,在巩固和加强碳五新材料
产业链布局的基础上,推动碳五新材料产品的产业化延伸,加速优化和丰富公
司的产品体系,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调整系公司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作出的审慎决定,采取分阶段实施的策略,有
利于降低项目整体投资建设风险,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项目调整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主体变更,不涉及其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尚待履行投资备
案、环评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若本次调整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计划外的其
他必要费用,或因市场环境、业务需求等情况变化需要增加该项目的必要投资
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
实施进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
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
和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建设风险,符合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调整后的最终效益受到未
来市场需求和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影响,存在一定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戴菲 万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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