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 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处置预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7 20:11: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结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
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公
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法律合规部、财务资金部等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
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
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
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
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
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并从集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
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做到早
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
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
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定期或临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一)公司应认真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证件,包括《金融许可证》
                             、《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充分了解财务公司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运行状况
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
  (二)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取得财务公司的审计报告、财务报
表等财务资料,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并关注财务公司对《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三)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应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报、季报,经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半年报和审计的年报,
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分析定期出具
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中期报告、年报中披露。
  第六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
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应急处置
  第七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
急处置程序: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21 条、
第 22 条或第 23 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
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
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
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六)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每日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合计超过人民币陆拾
亿元;
  (七)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八)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
注册资本金的 10%;
  (十)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
  (十一)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十二)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提
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
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
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
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
修订、补充。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
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九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
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
蔓延。
  第十条 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
从风险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化
险措施,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十一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
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财务公司存款
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
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
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冀东水泥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