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7 18: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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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中国稀土集团资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
                   “上市公司”、
                         “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罗峰、耿长宇
  (三)协办人:王金石
  (四)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五)培训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 栋 14
层会议室及线上培训
  (六)培训人员:耿长宇、胡斯翰
  (七)培训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通过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其他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向培训对象
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内幕交易、资金占用、信息披露等相关规
定,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对
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中国稀土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有效地巩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内幕交
易、资金占用、信息披露等事项的法律知识和监管要求,增强了培训对象的法制
意识,明确上市公司及培训对象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此次培训有助于上市公
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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