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7 18: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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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鉴于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由同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开展,经全体董事同
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
信息,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李立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
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选
举,同意选举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
—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立峰(主任委员)、沃健、吴引引
  审计委员会:沃健(主任委员)、吴引引、李春华
  提名委员会:吴引引(主任委员)、沃健、李立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沃健(主任委员)、吴引引、胡爱华
  以上主任委员及委员任期与其所任董事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
—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立峰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
—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审议同意
聘任吴建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建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符合交易所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条件,
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
—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楼灿苗、卢
飞挺、马春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
—004)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胡爱华为公
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
—004)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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