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 “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7 17: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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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会议资料
                           目     录
     “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新港转债”全
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或其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人员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等各项法定权利。要求在会上发言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当事先向董事会
秘书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债券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代理人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 3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问题,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
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
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出具法律意见书。
       “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二、会议方式
  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出席对象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上述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
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新
港转债”债券持有人。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谢百军先生
     五、会议议程
序号                            议案名称
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
                     (以下简称“原项目”)原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114.83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原项目已投入募集资
金 856.47 万元,原项目的 2 条管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项目原设计建设 3 条管道,其中包含 1 条主线管道(曹娥江网架后至陌桑
现代茧业)、1 条配套辅线供热管道(陌桑现代茧业至华发东路)及 1 条原艇湖
段供热管道(艇湖工业水厂至艇湖高速桁架前)的扩容项目。截至目前,配套辅
线供热管道和原艇湖段供热管道扩容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行,已基本满足嵊州陌
桑现代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陌桑现代茧业”)目前的用热需求。
  根据客户实际供热需求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高效规
范使用,原项目的 1 条主线管道(曹娥江网架后至陌桑现代茧业)尚未建设实施。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规划,并结合市场环
境变化和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除预留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 72.16 万元外,
公司拟将原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及累计产生的利息收益共计 4,348.86 万元(具
体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
建供热管道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
益)约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 12.09%。
  新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 6,342.46 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4,348.86
万元,其余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公司。为满足位于嵊州经
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的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等多家工业企业的用热需求,通过架
空、地埋、管沟、顶管、网架及桥下架空地埋相结合的敷设方式,建设全长约
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厂区内,沿途分出通往“劳密”区块和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
限公司等其他工业客户的供热管道。
  综上,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市场
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及实现效益最大化后的审慎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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