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7 17: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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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0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1月7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3名,代表
有表决权公司股份741,518,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047%。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90名,代表有表
决权公司股份7,522,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7%;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190人,代表股份7,522,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
份733,996,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000%。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0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山东国曜琴
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焱、曹燕红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同意 741,044,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
反对 2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27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48,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977%;反对 2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39%;弃权 27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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