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6 19: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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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2025年1月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资金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 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
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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