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简称:庚星股份
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东大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股东,维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
超过 3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
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
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由聘请的律
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一部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下午 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信德
园 17 幢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四、现场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
五、大会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下午 14:00—14:25)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以及其
他参会人员
(三)宣读大会须知
(四)审议大会各项议案: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全体股东推选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休会,收集表决票,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二部分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认真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晨晨先生、蒋彬彬先
生、徐鹏先生、张燕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须
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1)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
管理业务,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及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预计了2025年与关联方
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通过该项关联交
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2)该项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遵循了
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国云先生已回避表决。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十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
程的实际需要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共计 22,111.5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19,800.00 万
元,经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向公司原控股股
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等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车
辆、车位、停车场等商用场地、酒店出差住宿招待等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上述预计。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2024 年度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 际发生金额差
别 预计金额
额 异较大的原因
部分合同已签
向关联方购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9,800.00 9,844.04 署但未完成履
买原材料 行
小计 19,800.00 9,844.04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
公司
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
向关联方租 司上海分公司
不适用
赁办公场 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
地、车辆 司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150.00 120.40
中庚集团其他关联方 100.00 28.76
小计 1,654.00 1,409.24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向关联方租
中庚集团其他下属控股子公 根据实际业务
赁车位、停 500.00 269.54
司 需求调整
车场等商用
场地 小计 500.00 269.54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
公司中庚聚龙酒店
上海申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闵行申晨聚龙酒店分公司
向关联方酒 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实际经营
店出差住宿 鼓楼聚龙精选酒店分公司 情况调整
招待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
中庚聚龙酒店
福建庚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福州中庚聚龙酒店
小计 157.50 74.96
合计 22,111.50 11,597.77
注:1、上表“2024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下同。
由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该办公场地
产权方为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公司认定上海由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庚集团控制,因此公司认定该办公场所的
最终出租方为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该办公场地产权方为关联方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规定,公司认定福建庚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庚集团控制,因此公司认定该办
公场所的最终出租方为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联人信息,且实际发生金额较小,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披露标准,该等法人主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同类 2024 年度 占同类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方 业务比 实际发生 业务比
类别 (不含 生金额差异较
例(%) 金额 例(%)
税) 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 浙江鸿基 本次预计依据
购买原材 石化股份 相关业务的全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料 有限公司 年需求
接受关联
广西天盛
方装卸、仓
港务有限 1,000.00 - 0.00 0.00
储等综合
公司
劳务服务
合计 51,000.00 - 9,844.04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石化”)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2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 365 号 4 幢 305 室
(5)法人代表人:钟仁海
(6)注册资本:69,423.1053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6912743416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
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电线、电缆经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陆
地管道运输;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鸿基石化 93.55%
股权,并担任鸿基石化董事长;公司董事长赵晨晨先生担任鸿基石化董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鸿基石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鸿基石化的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盛港务”)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6 日
(4)注册地址: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果鹰大道鹰岭作业区
(5)法人代表人:倪龙强
(6)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735185544D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
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港口经营;燃气经营;保税仓库经营;进出口
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食用农产
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天盛港务的实际控制人同为钟仁海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天盛港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天盛港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及接受关联方装卸、仓储等综合劳务服务等产生的
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稳定供应、增强
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
易过程中,完成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审核意见。
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