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6 18: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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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变动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股份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及数量未发生变化,不
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为基于《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的一致行动人且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洋投资”)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及智洋投资为一致行动
人。
   智洋投资持有本公司 5,276,9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3.424%,其中聂
树刚持有智洋投资 98.108%的股权,对应公司股份为 5,177,12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3.359%)。
   公司于近日获悉,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聂树刚将其通过智
洋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 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71%)股份以内部协议转
让方式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刘国永、赵砚青,其中向刘国永转让 2,2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427%)、向赵砚青转让 1,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43%)。本次
股权转让后,智洋投资合伙人及合伙人持股份额发生变更,但智洋投资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不变。截止本公告日,智洋投资内部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上述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股份转让,
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
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
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司控制
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聂树刚及智洋投资出具的《关于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转让财产份额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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